武汉的居委会有了“特别法人证” 可更好地服务居民
2018-02-08 19:47:00 来源:汉网

武晚传媒·武汉晚报2月7日讯(记者朱佳琦 通讯员戴良军)“太好了,以后我们居委会处理各项事务都方便多了!”今天上午9点半,江岸区劳动街艺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李红明接过市民政局颁发的全市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了解到,即日起,全市1334个居民委员会、1814个村民委员会,都将获得特别法人证。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居(村)民委员会是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过去,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居(村)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居(村)民委员会在资金使用、活动开展、对外交流上需要上级单位层层审批、盖章证明,制约了其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高效开展。

“今后会带来一系列机制上的变化,当然,责任也更大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了居(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拥有了特别法人“身份证”后,居委会、村委会可依法履行职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加强居(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能力,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武汉从2017年8月以来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开展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赋码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了1334个社区居委会、1814个行政村,共3148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比对工作,目前,赋码准备工作全部完成,为江岸区劳动街道艺苑社区居委会颁证,标志着全市的颁证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在证书上看到,上面除了有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外,类型一栏写着“居民委员会”五个字,右上角还有一个二维码,用手机扫码就能显示这张证书的所有信息。李红明告诉记者:“我这就拿着这张‘身份证’去申报水表,再也不用和街道内所有社区共用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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