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17日讯(记者 汪洋)3月14日,网友黄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ID:whlycjw)上咨询:公司员工手册上明确写明法定节假日(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工会要发放一定金额的节日慰问品给职工,但近两年改为在当月工资中发放节日福利费。如今员工的节日福利费也被取消了,公司不仅没有和工会进行沟通,也未进行公示。
记者采访黄女士了解到,她是森秘三和自动化武汉有限公司的工会成员,节日福利是员工应该享有的福利,可是公司未与工会进行商议,擅自取消员工的节日福利。她想知道,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记者发现,这条留言已经转办给武汉开发区。
对于如何发放员工的节日福利,您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关注“武汉城市留言板”(微信号:whlycjw),点击左下角“我要留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