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军:“KTV中亲密照”打了谁的“脸”
2014-01-23 15:30:00 来源:汉网

1月21日,有网友在微博中发布了几张据称是苏州市吴江区委宣传部干部顾涌的“KTV亲密照”。经当事人向记者证实,这是五年前的照片,近期被他身边的人“带有另外的目的”发到了网上,目前纪委已介入,他很快将被处分。

这几张不堪的“亲密照”是“陈年老账”也好,“新报猛料”也罢,它向我们揭露了这位党政干部不堪的过往,这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了顾某的脸上。然而,这又是仅仅打了顾某个人的“脸”吗?当然不是,这些照片更是了反映了当地组织部门的用人不察,这同样如同一记耳光重重的打在了组织部门的脸上。

按理说,选拔一名党政领导干部除了要考虑工作能力与实绩之外,更为重要的就是考察他们的道德品行,像顾某这样私生活糜烂之人能够进入党政部门,在我看来,当地组织部门难辞其咎。联想到近期党政干部频频上演的“艳照门”,除了批判当事人糜烂的作风之外,我们的组织部门难道不该反思吗?要知道,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真正地将领导干部选拔机制贯彻好,将那些品行低下之人挡在门外,也不至于给党的事业带来如此之大的危害。

要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建立健全从权力运行、权力保障到权力制约的制度体系是至关重要的。从制度上铲除个人或少数人选人用人现象,规范“一把手”权力,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最雪亮”,干部的中优劣功过,群众往往一清二楚。要破除干部选拔任用的神秘色彩,增加透明度,切实让公众有知情权,让公众监督。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真正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化。在干部选拔工作中,除了一些不便公开的内容,如推荐署名、沟通酝酿和讨论过程等内容,应逐步建立公开、透明、开放的干部工作信息公布系统,从而将“有病”之人挡在门外。

与此同时,更要建立起有效地责任追究机制。每当出现类似丑闻,相关部门往往是“反应迅速”,已达到“灭火”的目的。然而,又有谁来对这些“带病”干部“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负责?从以往揭露出的情况看,“带病提拔”、“边腐边升”几乎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当事人的劣迹已在群众中传得沸沸扬扬了,惟独“有关方面”似乎成了“无关方面”,依然充耳不闻,视若无睹,照样为其加官晋职大开绿灯。而更发人深省的是,贪官既落马,失察者或者干脆就是不察者却少有被追责的。笔者认为,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刻不容缓。只有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才能杜绝那种权力与责任脱节,用人上出了问题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现象。同时,还应严把推荐提名、考察考核、酝酿讨论、任免、监督等各道关口,做到疏而不漏、慎密细致。

 最后,要避免类似“丑闻”的再次发生,必须启动全方位改革,引入立体的监督模式,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让腐败脱离“密室”状态,暴露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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