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节“小”礼引发的千万“巨贪”警示了啥?
2014-01-23 15:28:49 来源:汉网

1月17日,甘肃省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职务犯罪案件,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后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22年。令人关注的是,这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竟缘于当初对于年节“小”礼的来之不拒。(1月22日,光明网)

相信民众对于贪官被判刑已经屡见不鲜了,在党中央严刹“四风”的有力档口,这是整风肃纪之纲领。这不,甘肃省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职务犯罪案件,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有期徒刑22年。刘生海的案件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一记警钟。

据报道,这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竟缘于当初对于年节“小”礼的来之不拒,这多少让我们看到了其中的尴尬与无奈。

翻开刘生海的档案,我们发现,作为一名会计教师出生的他,无意间被调入敦煌市地税局做干事。之后,刘生海的仕途可谓是顺风顺水,一路被提拔为敦煌市地税局局长、酒泉市地税局纪检组长、定西市地税局副局长。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刘生海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除受贿所得款项、贪污所得款项外尚有588万余元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利用税收征管职务之便,在没有缴纳税款的情况下,指使下属违规开具金额近565万元的建筑安装业发票一张,致使国家税收损失27万余元。

致使刘生海走向这样的贪腐道路的,无疑与年节上门送礼的小恩小惠不无关系,从最初的几千元、几万元,到后来的几十万元甚至一套房子都敢“笑纳”。这样一点一点地陷入泥潭,事实上,我们从媒体上披露的官员腐败历程也可以看到,一些贪官在走上贪腐道路之初,对送上门来的巨额贿赂,尚保持本能的警觉;但对小利小贿,他们则坦然纳之。利令智昏,久而久之,逐渐尝到权利变利益的甜头,心理上愈来愈适应,胃口愈来愈大,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其实,从量变到质变,再到病变,实际上就是价值观发生转变的过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

笔者认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为官者定要把心态放平,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将我们的群众路线走实、走好。(刘洛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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