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与交警当街互殴,孰是孰非?
2014-03-18 15:42:58 来源:汉网

3月15号周六,赵建才开车带着妻儿参加当地举办的油菜花节,由于参观游客众多,车辆行驶缓慢,一名执勤的交警催促他赶紧向前行驶,其间警察的言词粗暴,赵建才想用手机记录下来,却遭到交警的阻拦与暴打,导致身上两处骨折。(凤凰网 2014年3月18日)

原本周末春游是一件愉悦的事,而今变成了殴打事件,目前双峰县纪委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我们也期待最终的调查结果。就此事进行简单分析,湖南娄底公务员与交警当街互殴,孰是孰非?

交警在此事件中,原本是对路面进行巡逻监控,检查纠正各类交通违章,向群众开展有关的交通法规宣传,维护交通秩序的,而今出手殴打车主,这就违反了相关法律。不管伤情怎样,打人都会受到处罚。

任何人都没有打别人的权利,更何况是交警?交警不管什么原因,打人都是不对的。而今倡导文明执法,且不谈那位司机有什么过激言论,对于自己都应该把握好一个原则:文明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管理服务中实现执法,注重仪表和谈吐、举止,保持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教育当事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最大限度地消除对抗情绪,促进警民和谐,让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试问这位交警同志,为何那么冲动,没有学学陕西汉中的那位被群众亲切地称为“忍耐哥”的交警?

再来看看那位车主,当事人赵建才是双峰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是一名公务员。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面,主要指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应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此事即使交警没有文明执法,赵建才也不应该如此举动,对其进行反击。

湖南娄底公务员与交警当街互殴,孰是孰非?不管当地的纪委对此事调查的结果如何,加强公务员的自身道德建设才是解决此问题的硬道理。(师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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