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O”牌车,后续监督更重要
2014-04-17 17:39:17 来源:汉网

武汉市公安局日前启动公安用车“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相关公安用车纳入武汉公务车管理。(4月16日 新华网)

“O”牌车起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公安机关非专用警车车辆使用专段民用号牌,,因其公安机关专用性质,被人为加入了警车执行公务方才有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利”,因为其特权,一些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也都争相使用起“O”牌,“O”牌也逐渐成为有身份和有特权的象征。可以这样说,“O”牌破坏了基本公平的原则,广受诟病,为广大群众百姓所深恶痛绝,一旦上了“O”牌的车就成为特权车,酒驾无人敢查,套牌无人敢问,抢道、闯红灯更是家常便饭。这样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在人民面前作威作福,不但损害了领导干部的个人形象,更影响了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

取消“O”牌特权车,对于拉近官民之间的距离是件好消息,是政府落实“八项规定”的亲民之举,既能树立领导干部形象,更让百姓看到了政府打击特权腐败的决心和信心,特权车牌改为普通车牌,改变的是不仅仅是一个车牌,而是领导干部特殊权力,领导干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领导干部不再那么高高在上,行使特权,而是与普通老百姓一样。取消“O”牌特权车的初衷是好的,但也有令我们担心的地方,那就是特权车牌换了民用号牌后,如果领导的特权思想不改变,交警惩治了特权车后,车中的人甚至司机的一句话就可以解决问题,那取消特权车只是作了表面文章而已,而民有普通车牌是让特权车的特权行为由显性转为隐性。

要想彻底治理特权车,仅仅取消“O”牌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查找根源,“特权”是问题的根源所在。要祛邪扶正,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要严惩特权行为以及由其滋生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挖出隐藏的特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教育,从根本上转变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认识到权应为民所用,而不是只为自己方便的“特权”,使党和政府的正气上升,歪风邪气下降。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让党员干部多下基层,多与群众沟通,多了解群众的疾苦,祛除一些干部身上的“官老爷”、“官太太”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强化公仆意识,党员干部在面对特权时才会增强“免疫力”。(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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