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走访调查山东市部分地区路政工作人员的执法情况,发现道路交通乱罚款现象依然存在。对于超限车辆,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依就存在隐患。交通部历时3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并未取得实际成效,在利益面前交通乱罚款问题究竟该如何杜绝?(5月18日 新华网)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业更是迅猛发展。同时,货车超限超载等现象作为道路交通的“顽疾”一直存在,也成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杀手”。面对这些严重违章的货运车辆,在罚款、卸货、扣分、刑拘这一系列整治措施之下,超载货车仍能在道路上畅通行驶,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央视此次的报道给我们揭晓了其中的答案。
前不久,国家为了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公路运输中的超限、超载等问题。整治活动结束后,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近日走访了一些的地方的执法情况,发现“以罚代管”的现象比较严重,超限、超载等行为只受到了处罚但没有得到纠正,执法人员只罚款不卸货,道路交通安全依就存在隐患。 笔者不禁想问,为何路政执法者无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敢乱罚款呢?“以罚代管”的行为又何时休呢?
其实,只罚款不卸货无非是权力变现的勾当,当罚款成为最终目的时,治理超载现象只会变成走过场。如果只是在罚款上面做文章,问题不但不能解决,还会导致超载现象愈演愈烈,成为恶性循环。当“不卸货”成为诱饵时,其目的就是调动驾驶员缴纳罚款的积极性,其落脚点最终还是以罚款创收。以罚款大赦网开一面,无疑是对违章的纵容,这简直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如此执法,法律还有什么威慑力?我们既感叹相关部门为了“创收”可谓是挖空心思、别出心裁,又不得不由衷佩服敢于和国家法规政策公然“唱反调”的勇气。
实际上,只罚款不卸货并不是山东交警首创。近年来,道路交通面临的乱象,公路上出现的乱罚款问题普遍存在,必须引起重视。如此滥用职权,所谓法律的尊严、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等无不受到损害。笔者认为,道路乱罚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缺乏监督导致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行政执法权的滥用。一些路政执法人员依旧在违法,权利依旧在被滥用,这说明一些地方在利益面前,国家的政令得不到遵守,怎样让执法者知法守法,怎样让主管部门的政令真正在地方上得到落实,这不仅考验着主管部门的监督的决心,更是一场法律和私利的真正的博弈。(曾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