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16亩厂房作价150万不允 吉安市吉州区政府强拆强占 
2014-10-16 17:41:28 来源:网易

新闻导读:10月15日,一则关于江西吉安吉州区政府强拆强占的微博引发网友关注,一方当事人的叫屈,一方信誓旦旦说捏造事实,混淆试听。究竟事情的真相如何,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力求复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事件回顾:

2013年6月,吉安市启动S224省道扩建工程。建设宜春上高—吉安一级公路(以下简称上吉线)建设,按道路规划设计,鸿运公司在拆迁范围内,2014年吉安市吉州区政府工作组提出给予鸿运公司拆迁补偿费用为153.2967万元,与鸿运公司提出的价格存在明显的差距,故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

2014年9月30日,在土地所有人(吉安市鸿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运公司)未经允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吉州区政府指示施工队强行铲平鸿运公司的糠头间,并堆砌土方石料。

在国庆休假期间(10月1日至9日),吉州区政府更是陆续强拆强占鸿运公司所有的数百平方米的土地,强行挖走了地上附着树木、水泥板块和水泥涵管。

吉州区政府的多次强拆强占,造成鸿运公司所有的糠头间、树木和几百平方米的水泥地面完全损毁,同时导致鸿运公司所有的生产车间(数百平方米)和围墙(约100米)悬空,部分地基裸露,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占地16亩厂房作价150万不允 吉安市吉州区政府强拆强占 

多次强拆强占期间,鸿运公司前后报警共3次,向吉州区政府反映问题数次,对话吉州区区长及相关领导多次,对方均置之不理。对强拆强占不以为然。

2014年10月10日,在多次沟通未果,无处申冤的情况下,鸿运公司在其所有的生产车间和围墙处悬挂、书写多幅标语反应问题,标语包括“强拆强占,法制何在,公理何在?”,“私有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

2014年10月11日,吉州区政府调动城管和公安人员数百人,暴力冲击鸿运公司,强行拆除横幅标语,殴打并强行抬离鸿运公司人员及家属数人至吉州区公安局办案中心,直到10月12日中午放离,警方没有出具任何书面传唤、留置等法律文书,非法拘禁达24小时。

事件思考:

1、16亩厂房作价150万是否合适?

根据记者调查:鸿运公司出具的土地所有权证显示公司占地面积15.8亩,厂房占地面积3600㎡。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四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停产停业损失。三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占地16亩厂房作价150万不允 吉安市吉州区政府强拆强占 

2、强拆强占谁给予的权力?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鸿运公司的完全产权,无论什么情况,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处分。当地政府在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强拆强占,导致公司车间、围墙悬空,造成公司建筑安全存在隐患。公然侵权,虽然是以地方道路建设为依托,却忽略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那就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惜侵犯个人的权利,未必是正确的,未必就维护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每一个公民的利益。这属于典型的“公权力肆意侵犯私权力”案例,“在一个民主法治国家,任何时候公权力不仅不能肆意侵犯私权利。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这种做法值得警惕。

本文系转载。来源:http://chinanpn.com/article-765120-1.html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