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挥霍看基层干部管理的疏漏
2014-10-14 18:04:39 来源:汉网
 
  湖南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小溪村几名村干部频频出入五星级酒店和高档休闲会所,泡脚、唱歌、吃喝,三年来的花费超过百万,而大部分的理由都是“招待上级领导”。(10月14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及狠刹“四风”活动以来,中央屡次提倡“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党中央对于腐败问题惩治的决心。这既是正风肃纪之纲领,又是正风肃纪之“高压线”。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严禁滥用“三公”经费,但并未对各级官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在一些党政机关中公款旅游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官员们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另一方面也在于一些规定并未“动真格”。法律法规不动真格,地方政府又和稀泥,公款消费久病难治,也就成了可以想见的事情。
 
  以本案为例,湖南郴州市北湖区石盖塘镇小溪村几名村干部打着“招待上级领导”的名义,频频出入五星级酒店和高档休闲会所,泡脚、唱歌、吃喝,三年来的花费超过百万。这几位领导干部为了吃喝玩乐,可真是敢冒大不违呀,胆量也着实让人佩服。最终,落了个挥霍和私分公款罪被刑事拘留。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基层村干部多数是由群众选举产生,在学历上并没有做过多要求,一般来说,基层村干部都是选那些在村上有威望,在群众身边说得起话的人来担任村干部,甚至有些地方为了管住村民,用以前的地痞流流氓之辈担任村干部,村民根本不敢说一个不字。
 
  笔者不得不说,盖塘镇小溪村的这几名村干部不论是个人的文化素质还是政治作风素质都还不够高,单就顶“四风”违纪滥用公款一事来说,让人很难不怀疑他们是否认真学习了中央及其地方的文件,是否了解官员公款消费方面的规定,三年时间消费150万,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这种目无法纪,侥幸认为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不着,党员干部慢慢演变成了一方的“黑老大”。
 
  别把村干部不当根葱,村干部官虽小,但不一定权力就小。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征地拆迁,导致了更多不算官的村干部,手中权力的含金量越来越大,而缺乏监管的权利更是滋长了他们嚣张气焰。“小官员大腐败”成了近来反腐新现象,不断引起中央的关注。
 
  笔者认为,绝不能忽视村官手中的权力,只有对他们手中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才会遏制这种小村官大腐败的现象,才会少出现这种村干部成“黑老大”的狂妄。(文/曾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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