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公款105万余元、受贿24.2万元,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他对受贿罪名和款项没有异议,但对贪污公款一罪表示异议,其辩称,贪污是为了“履职”,钱都用于接待领导、维稳截访,以及节庆日代表单位“进贡”等。(2014年12月30日,人民网)
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在受审时为自己辩解:“这些钱财务是没办法写清楚报账的,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像给领导的土特产和‘信封’,还有一到夏天,就有不少领导要下来摘荔枝,到荔枝林里都是按人头给现金的,这些钱也没办法报。一年下来要接待100多个领导。”
贪污受贿还如此理直气壮,事实确凿还这样无耻辩解。在“认真履职”的从化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刘伟灵身上我们看到的是某些官员扭曲的政绩观和价值观。阿谀贿上,机巧求进这样的邪门歪道成了理所当然,脚踏实地,务实奋进却被抛之脑后。
“认真履职”送“荔枝”,全都不为“荔枝”来,不止可笑,更是可怕!(西北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