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一词频发彰显党纪严于国法
2015-05-06 09:33:16 来源:汉网

自去年6月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的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以来,成为官员落马高频词,甚至还有个别女官员被通报“通奸”。而在之前,“通奸”一词极少被官方采用。

目前,在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中,并未对“通奸”进行定罪,但《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对“通奸”的界定和处分均有明确规定。“通奸”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犯罪,却为何导致官员频频“下课”,中纪委进行解读,虽然法律没对“与他人通奸”的行为进行规范,但党内规定有惩戒措施。因此,“通奸”一词频发彰显党纪严于国法。

王歧山强调,“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我认为,对于普通基层党员干部,在践行党纪严于国法中必须做到两点:

一要筑牢道德防线。汉代《道德指规论》中指出,“心如规矩,志如尺衡,平静如水,正直如绳”。可见,高尚的心志是立身之本,是抵御各种诱惑的前提。我们只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案为鉴,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要强化自我监督。党员干部要严格用党纪约束自己,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党员,都必须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把群众放在心上、当亲人。正如我们普兴乡党委为机关干部印发的帮扶群众联系卡背面写到:“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 只有让党纪党规始终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党员干部才能切实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才能把党纪党规转化为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转化为高度的自律和自觉。才能让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薛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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