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自律本应严于他律
2016-06-28 12:35:31 来源:汉网

前几日,安徽歙县某镇副镇长开会途中使用约车软件“接单”的新闻被网友热议,接到群众举报后纪委迅速介入,该副镇长也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然而与以往涉官事件不同的是,相当一部分网友为此副镇长“鸣不平”。

这类网友认为,该副镇长是在开会途中约车,并不影响工作,且如今约车软件盛行,何以别人约得,他却约不得?
且不论使用手机软件约车这件事本身属于违规营运,法可责众。单从党纪严于国法这一点来看,这位副镇长也不冤。

在中国,群众可以对干部很严格。相信大家会有体会,有些时候一些立场本明朗的事件,一旦一方被冠以官员、“官二代”等身份时,舆论会迅速向对方倾倒。这其实反映出群众对于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有着更高的期许,在普通群众的天平里,干部与一般人的位置,本就是失衡的,这看上去或许有些不公平,但其实也是最大的公平——干部要求本应严于群众!

群众可能对于干部很宽容。好比上述事件,干部作为一个社会的人,既扮演着人民公仆的角色,同时可能也扮演着丈夫、父亲、儿子的角色。有时候,群众出于共鸣对干部产生了理解、同情、惺惺相惜的情绪,也就出现了以上组织和本人都认为是错,群众却为他喊“冤”的现象。

干部不能对自己很宽容。群众的宽容是偶然性的,是具时效性的,是可一可二不可三的。而大部分时候,也许“一”尚且不可更枉论“可二”。若依赖于群众的宽容而做出一些有悖于干部身份的事,则既辜负了群众也抹黑了党的形象。对于干部而言,应做到对自己“零宽容”。

干部必须对自己很严格。从成为人民公仆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必须放弃作为普通群众的很多权利,转而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承受着群众更多的期许,普通群众需要往前想一步的事情,党员干部需要想三步、五步甚至更多。从这一点来说,同样受到关注的湖北巴东县委书记高空跳伞为旅游代言一事,相关部门将活动时间、经费来源解释的一清二楚,显然是事先周全考虑过的,才能禁得起质疑。

有的时候,一些事情对于群众来说理不容情能容,但对于干部来说理不容情亦不能容,这是干部的担当,也是干部的荣耀,干部自律本应严于他律!(潘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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