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一篇题为《邵阳市信访局干部好大的官威,醉驾滋事后连抽交警五个大耳光!》的文章在湖南省邵阳市微信朋友圈疯传。(11月29日 凤凰网)
事件经过是怎样呢?27日晚10点左右,在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地段,三名自称邵阳市政府干部的人涉嫌酒驾,将巡逻车(自行车)踢翻,辱骂并欲动手殴打两名巡逻队员。在巡逻队员报警后,三名自称干部的人员面对110处警警员态度嚣张。在被带到大祥区公安分局后,更是对赶来询问情况的大祥交警大队大队长连扇5个耳光。
酒驾本身就是极度恶劣行为,更何况是国家干部酒驾。3名政府干部不仅仅是醉驾,还动手打了交警,真是醉了还是权力醉了?作为国家干部既然敢酒驾、醉驾、打人,这折射出的是对权力的“酒醉”。一些肇事干部明明已经浑身酒气,走路摇摇晃晃,口齿含糊,却还要坚称并未“酒驾”,可谓“酒醉者,人未醉”,醉的是把手中的权力,为此,这些权力“醉驾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自从2009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开展打击酒驾的专项行动以来,酒驾高曝光率的走向了公众视野,而与此同时,官员酒驾也一骑绝尘,在酒驾榜单上遥遥领先。也许从一定程度上讲,酒驾已是民众认识官员的一扇窗户,于部分官员自身而言,酒驾更像是与其权力相傍依存的一面旗帜。
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官员习惯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只要动用权力,凡事似乎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他们便开霸王车、特权车,不守规矩,不怕处罚,即使酒驾又何妨?
笔者认为,要杜绝一些党员干部权力“醉驾”,就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除按照必要的交规处罚外,还应追加行政处分,使官员酒驾成为“过街老鼠”,用公平和正义向公众诠释党和政府形象,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公信和肯定。我们也相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党和政府的威严下,权力“醉驾”者也会被严厉查处,为自己当初用权力“买醉”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