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求来“死亡证明”有多重?
2015-12-28 13:13:30 来源:汉网

25日上午,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社区的秦先生向记者求助,称其岳父于12月24日晚心脏病突发去世,因没有死亡证明无法火化,为此他跑了4个单位并下跪才办到一张盖章不全的死亡证明,但还是错过了当天的火化时间,不得不将岳父尸体先冷冻起来。(12月28日     大河网)

过去乃至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一直在强调“简政放权”,实现各方面信息交流共享,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但从曝出的问题来看,个别地方对此仍有梗节。

一名心脏病突发的病人,死亡后因为没有及时开具死亡证明,耽误了按时火化,无论对于生者还是亡人,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在对于死者家属的情绪照顾上,丝毫没有体现到相关部门的人性和理性。殡仪馆告知火化需要死亡证明,并告知需要居委会出具,居委会告知需要派出所办理,派出所称此事不归派出所管,要其去琼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称琼山疾控中心)办理。琼山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死亡证明应由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具,并帮忙联系了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在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岳父办理死亡证明又遭到了一名女性领导的权力压榨,经据理力争后,总算将此事料理干净。看似办事告知尽了义务,但真的是如此吗?群众循规蹈矩的就推脱,一旦事情闹大了,反而乖乖地给开具证明,这究竟是怎么了?

桂林社区卫生服务站该站工作人员不断责怪秦先生,称死亡证明不该由卫生服务站出具,只是出于同情才帮秦先生办理。秦先生好不容易填完了相关信息,此时却没有医生肯给他签字。无奈之下,秦先生只好给一名女医生下跪,对方才在上面签了字。到底是出于同情还是其他原因?索引海口市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2014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人口死亡登记报告对象为发生在本市范围内所有死亡个案,包括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在医院外正常死亡的居民(包括流动人口),死者家属需携带死者身份证(户口簿)和生前病例(未就医者除外)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暂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凭《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口到暂住地)的居(村)委会和殡葬部门办理注销户口和火化手续。文件中涉及的部门,也是秦先生求到的部门,只要相关部门有一家出示这个文件,告知办事流程,相信事情也会简单的多,断章取义地去指挥别人去办事,只能让人延误时间。怎能不令人怨恨?

“之前是否收到过该文件”、“你对死亡证明登记的相关政策是否了解”、“站里此前有没有给死者出具过死亡证明”等问题,这不只是一个卫生服务站的问题,而是相关涉事部门应该检讨的问题,一个部门,连基本的文件精神都不能领会,还谈什么为群众服务办事?仅凭着一鳞半爪地印象,怎能办的好?为群众办事,没有“同情不同情”,只有“应该”二字。拿着百姓赋予的权力,却不为百姓办事,就是不称职、不合格。一张下跪求来的“死亡证明”,到底有多重?值得所有涉事单位反思。(文/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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