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级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发布,其中提到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实际上,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已经实行了多年,但该政策因为效率低下饱受诟病。为什么好心却办不了好事呢?
扶贫贴息贷款好心却办不了好事,难以真正到达穷人。扶贫贴息贷款,以财政补贴贷款利息,旨在帮助贫困农户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然而,这项政策实施三十多年,历经多次改革,却始终无法消除贷款“难以到达目标穷人”和“还款率低”的问题。
为什么会事与愿违?其实,利率补贴本身看似合理,但其本质隐含着的“悖论”。一是只要市场上有低利率贷款的机会,富人就一定会觊觎,并会动用资源拿到“廉价”贷款。因此,利率补贴所带来的好处,主要流向了能承受更多“成本”的利益群体,而穷人往往在争取利率补贴中败下阵来。
其二,发贷机构与“富人”合作,能捞到更多好处。按理说,数额这么大的贷款,金融机构应该会进行审慎审批,“冒名贷款”的事情不会不知道,为何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一是这里面有腐败黑洞;二是银行机构为了弥补“贴息”,往往也甘愿违规。因此,如果能和“有能力”的借款人串通起来,银行显然能够获得更多好处。
其三,地方官员为政绩,也来分一块“蛋糕”。依照规定,扶贫贴息资金实际是由放贷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支配。而二者根本利益的不一致导致扶贫贷款“嫌贫爱富”。地方官员追求短期政绩,一些贫困地区的扶贫资金更倾向于投入规模大的项目,而不是可以由贫困农民实施的小项目。另外,地方官员也更愿意选择“强者”扶贫,因为造富造典型比接济穷人更容易出名、更容易出成绩、更容易获得上级重视。
总之,贴息贷款扶贫容易好心办坏事,而增加穷人获得贷款的机会,高一些的利率反而更适宜。无论扶贫贴息贷款进行何种模式的改革,只要利率补贴措施仍然被保留,该模式就无法为贫困人口提供有效金融服务。除非付出巨大的监管成本,而这在现实中既不划算,也行不通。
其实,利用信贷来扶贫在世界上早已有成功的案例。例如,国外对穷人的小额贷款中有很大一部分贷款的利率高于市场利率而并非贴息,这样做最大的优点是可以避免“寻租”。如果因为低利率贷款政策,使得贫困农户无法获得贷款,那他们只能去非正规的渠道借钱。而对穷人来说,限制他们获得需求资金的往往不是贷款的成本,而是获得贷款的机会,高一些的利率反而有助于增加穷人获得贷款的机会。
要知道,高利率不意味着是“高利贷”,高利贷是追求高资本回报的,金融机构发放扶贫性质贷款,显然不应以追求高回报为目的,提高贷款利率的水平,只要能够覆盖或者稍微高于放贷的成本就好。未来五年,我国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要实现脱贫。贴息贷款存在固有缺陷,不能拖了扶贫的后腿,更不能让低利率扶贫反而只是补贴了富人。(方红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