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阻止“加班变值班”的任性?
2016-02-10 23:36:50 来源:汉网

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春节七天长假到来了,但不少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仍需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个别单位却用“值班”的说法来代替“加班”,职工应有的“加班费”成了空中楼阁。比如郑州环卫工人老郭干了15年、春节7天都要上岗却没有加班费。(2月7日   新华网)

脱离了农事活动的人们,由于受到年龄、体力、学历等影响,一般都需要一份赖以生存的工作来保障自己所需。慢慢地就会产生一种踏实感,如果不是境遇所迫,鲜见有自我解聘者。或许正源由这些特殊的因素,也为那些用工企业提供了依仗,大有“我的地盘我作主”的狂气,以至于呈现了旧式地主和长工的模式。

来自周口的郑州环卫工人老郭,干了十五年的环卫工,从来没有拿过加班费,甚至每到春节临近,还比平日里更忙。春节七天他和工友们都要上岗,加班费都没有,或许这就是他认为最大的公平,诸不知这种公平,却是侵害了法律赋予他们劳作的意义。如果说那一代人事迫于生活所迫,那么新一代的年青工作者们就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意识。大学毕业刚到安微某企业做财务工作的小史,春节接到了领导安排“加班”的任务,却只字未提有“加班费”,虽然有些抱怨,但经询问同事“从来没有拿过加班费”,加之又是新人,竟然也是低下头来,就因为怕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不是不知法,而是怕领导穿小鞋?岂非让人感到可悲?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值班和加班区别在于,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加班是指在多出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从事一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值班一般是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的用人单位会给劳动者在值班期间一定的补贴,但这并不是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值班期间所从事的工作与正常工作期间从事工作基本相同,应当视为其正常工作,按照加班来处理。春节在国人的意识中的隆重尚且不得过,何况其他节假日?

加班的问题,是个老话题,但却不得不说。改变这些因素,需要从普及《劳动法》入手,不仅要让普通劳动工作者知晓,更要让用工企业老板们铭刻在心。相关劳动监察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跟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样,真正将这些关乎广大用工者的诉求提上日程,利用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设立监督举报等方式,切实将这些问题灭杀在萌芽。(文/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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