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虚假新闻”骗取我们的点击量
2016-09-28 13:49:42 来源:

日前,青年力网赵赛艇就王楠郭斌因媒体断章取义被围攻事件进行了深度调查,同时,据网友反映,我国运动员宁泽涛长期遭受腾讯体育歪曲报道的问题,与王楠郭斌遭遇情况类似。(9月26日 今日中国)

网络信息传播需真实,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那为什么还有媒体突破道德底线专门去做虚假新闻,答案很简单,那就是赢得关注和点击量,从而获得不菲收益。不可否认,互联网信息传播,特别是移动客户端昌盛之时,在网络上的关注度和点击量成为衡量一家媒体是否成功的主要标志。以此产生的“粉丝注意度”似乎都将点击量变成了新闻传播的核心。其实,这是对互联网传播和互联网法治的误读,缺乏真实性的新闻就等于无源之水,没有正确舆论观的传播就是无土之木,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信息传播就是助纣为虐。

习总书记曾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着重指出,“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他强调“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既准确报道个别事实,又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在互联网时代,新闻真实性原则既是网络信息创作的底线,也应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底线;既是媒体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传播信息的底线,也应成为网民利用自媒体发布和传播信息的底线。互联网和自媒体,绝不是法外之地,也不能成为为虚假信息藏污纳垢的集散地。信息真实性底线不仅是传播伦理的要求,而且也是我国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包括《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在内的法律法规,都将新闻真实性作为约束信息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标准。即便是新闻侵权的民事侵权领域,发布和传播的信息是否真实,也是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的核心标准。在刑事法律体系,信息真实性更是衡量损害商业信誉罪、诽谤罪等罪名成立与否的关键。可见,新闻真实性不仅是“新闻的生命”,而且也是互联网信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在绝大多数人上网看新闻的当代,新闻真实性更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虚假信息事件在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很多有责任感的网民经过线上线下求证,已经进行了自发性的辟谣,在很大程度上净化了网络环境,引导了正确的网络舆论。这是网民自身在互联网法治化进程中起到强大“自净处理”能力的体现,也是我国近年来互联网诚信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只有当全社会的媒介传播素养普遍提升,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和社会责任感与日俱增时,网络环境才会得到真正的清朗,才能避免那些“虚假报道”去伤害到我们那些最值得珍惜的东西。(乔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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