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助学金“缩水”需填补“法治洼地”
2016-09-28 13:47:46 来源:汉网

“毕业许久,停用快一年的卡收到钱,这是母校发财了?”看到银行发来的信息,刚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的赵同学惊叫起来——信息显示她刚刚收到中国人民大学发来的1000元助学金。在9月26日晚,和她一样感到意外的,还有近两年毕业于该校的数千名硕士毕业生。(9月27日 新华网)

近日,南京大学多名学生在网络上发帖,反映学校少发了1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评论。后来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包括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存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缩水”的问题。

助学金“缩水”不能止于事后补发。近年来,众多高校在研究生助学金“缩水”方面存在的问题已不是个例,尽管有些高校比如说此次涉事的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在媒体披露助学金“缩水”时间之后,及时将私自克扣的助学金补发,但此事远不能在“补发”阶段停止。谁知道时间一长,“好了伤疤忘了疼”之后,此类事件在本校或其他高校还会不会再次发生?

助学金“缩水”的背后,是高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的“法治洼地”。关于高校研究生助学金“缩水”事件,其实有很多社会公众还有更多的疑问。比如说,是谁或者哪个部门竟敢如此大胆、堂而皇之地扣留了研究生们的助学金?那些被少发的数目不菲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哪儿去了?众多问题长时间存在的背后,凸显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在高校助学金管理方面上立法或执法方面的疏漏,是高校相关部门或师生在法治意识上的缺失和不足。

其实,在研究生助学金方面并非无法可依,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高校必须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现实情况是高校相关部门并未做到专款专用。若是法律本身有缺陷,政府相关立法部门就应该及时完善;若是高校相关部门或个人知法犯法,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就应该严格追查、一查到底,让知法犯法者付出相应代价。

当然,高校相关部门或管理者应该以此为戒,保持对法律威严的足够的尊重,从此以后,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研究生助学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莫因知法犯法受到处罚的同时,影响到所在高校的清誉。高校师生也应该自觉提高自我法律意识,维护好自身相关正当权益的同时,做好对本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及其他管理方面的时时监督。(霍计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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