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天下第一”的论调要提防
2016-12-30 09:06:20 来源:汉网

俩儿子杀了人,浙商胡双福给市委书记送金条求情。在市委书记的关照下,公检法的官员们“一条龙”为凶手开脱:看守所所长、分局副局长联手制造假立功;公诉科正副科长违规截留案件不移送上级检察院,隐瞒故意伤人关键情节;法院院长在审委会讨论期间直言“案外因素”,称被告人的父亲对当地经济建设有贡献,市领导希望从轻处理,要求大家“综合考虑”。(12月28日 《法制晚报》)

两个本应获重型的杀人犯,却因为市委书记的“过问”,一个获刑5年,一个获缓刑。其间过程,无非领导“意思”的逐级蔓延,公检法干部间的心照不宣。于是乎法规、纪律,乃至人性、道德层层失守。

究其原因,权大于法无疑是始作俑者。于本案而言,书记发了“令”,并且书记奉行着“老子天下第一”,下属如果不照办,或者不领会意思,势必被认为是“不会办事”“不给领导面子”。

值得提防的是,“老子天下第一”论调的养成不是一日之寒,反映的是当地民主集中制执行上缺位,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是相当比例的干部对权力盲目的迷信。试想,权力若在监管下运行,监管保持刚性,何以有个人意志放肆的空间?可见领导奉行“老子天下第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价值观竟有市场,竟有人“买单”。

怪谁?公检法干部难推其责。拿践踏原则换取领导的“认可”,折射的正是公检法存在“官大一级压死人”、“法规可变通”等错误认知,这些错误认识直接导致法规贬值、人情盛行,殊不知只有和党纪法规站在一边,才是不被领导错误意志拉下水的立身之本。

本案中,“被告人的父亲对当地经济建设有贡献”是又一荒诞论调,在法律问题上谈经济犹如把生命价值化一般,这不只是对生命的践踏,更是对经济发展的错误定义。脱离了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GDP再高也冲不淡裹挟在经济数据间的戾气。而扯掉“当事人对地方经济有贡献”的遮羞布,无疑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一言以蔽之,“老子天下第一”的论调要提防。这就需要我们的公检法机关找准定位,敢于向不良风气亮剑,哪怕是“一把手”,这是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义所在。(刘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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