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要按“四个最严”要求严查、严管
2017-06-13 09:37:53 来源:

药品监管是风险管理,药品安全执法应依法、从严。只有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才能确保“舌尖上的安全”。(6月13日 人民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药品是重要的民生产品,更是治病救命的特殊商品,既要安全,又要有效,才会药到病除。但如果药品安全出问题的话,那就可能“药到了,不但病没除,反而有可能加重,甚至因此而断送生命”。

对于药品安全,怎么强调严管都不过分。在药品领域的监管中,一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药品监管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药品监管职责,将监管任务进行具体分解,分片分区,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层次、每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药品监管责任体系。二是要把握重点环节。扎实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在开展全面拉网式检查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检查重点,切实解决药品经营领域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的集中整治,以销售违法广告品种较多的药店作为重点,在检查中发现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品种,提请有关部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或者实施暂停销售,同时与GSP跟踪检查相结合,对违反GSP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药品稽查机构要加强案件办理,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三是要加大惩处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药品监管的长效机制。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李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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