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官员被宰,的哥会失去饭碗么?
2016-06-03 20:05:59 来源:汉网

记者获悉,近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做出今年首例吊销的哥从业资格处罚。长春的哥胡某因从机场拉乘外地乘客到松苑宾馆时,故意绕路索要高价,刚刚取得资格一年的他被吊销从业资格,5年内将不能从事出租行业。而被宰乘客张先生,是重庆旅游系统的干部。(参考消息网6月2日)

据了解,如果司机按照最近路线走,车费也就100多元钱行驶的路线,即便按司机行驶的路线,车费也就在150元左右,索要260元是明确的绕路、索要高价行为。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未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的路线行驶,故意绕行的;以欺骗、威胁等方式向乘客高额收取费用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吊销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将胡某多收的钱退还了给张先生并通知了处罚结果,张先生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这位干部确实应该满意,自己被侵权,投诉后能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而且相关部门对司机进行了最严厉的处罚,可以明显看出我们的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和“执法为民”的积极态度,值得表扬。但是笔者想问,如果不是官员被宰,的哥会失去饭碗么?

据了解,最近两个月,长春市正在开展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处理7起绕道、要高价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款,最严重的吊销其从业资格,除胡某外,其他6人均被处以罚款。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只有胡某丢了饭碗,是他要价最高还是绕行最远,亦或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而有关人员还表示,市民打车时,一旦遇到绕道、要高价行为,要利用手机进行视频、音频取证,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执法人员会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市民。这位张干部是否有存取了视频音频?一般人没有随身携带录音笔或摄像头的习惯吧,多少市民被宰却苦于没有音频或视频证据而无法申诉,怎么这位张干部这么好运或是谨慎呢?他是以身份为证还是以事实为证?

司机宰客,在上海,可能会被罚款200元并暂停营业15天,一年内两次暂停则可被吊销营业执照,虽然地方法律有所不同,但应都是为了规范市场而制定的,我们应讲究的是“治病救人,惩前毖后”,一次似乎可大可小的过错,就要夺其饭碗,是否有点制裁过重?我们需要更多事实和真相,我们需要公平和正义,严厉虽好,却需要更多参考。如果不是官员被宰,的哥会失去饭碗么?解释好这个问题,应是相关部门最紧要的工作。(文/潘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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