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笑事件”:爱心不是用来消费的,但被消费的爱心不能因此停止跳动!
2016-12-01 16:39:02 来源:长安剑

“罗一笑,不要乱跑,你给我站住!”“要是你不乖乖回家,就算你是天使,就算你跑进天堂,有一天我们在天堂见了面,爸爸也不理你!”

谁不被这深情的文字打动?然而,仅仅一天,“带血”的营销质疑汹涌而至。

深圳媒体人罗尔,为自己罹患白血病的5岁女儿“卖文筹款”一事,“霸屏”了我们两天的朋友圈。不同的是,第一天剧情是感人至深,今天则是众怒难平

剧情你都知道了,很多人问长安君怎么看。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今天,有三句话想说。

第一句:孩子患病是真实的,既有的“爱心之举”不该受讥讽,先救人再讨论是非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收获了100000+的阅读与点赞,超过11万人打赏,筹集约二百万善款,本该皆大欢喜。但随后曝光的“坐拥3套房”、“2台车”、“一家广告公司”、乃至“罗尔找小三”等情节,又把事件推向丑恶的一面。

“再也不会转载类似求助文章了,他不仅仅因为受骗或者被利用,更痛苦的是来自其他朋友的冷漠围观和嘲讽自己的爱心廉价,智商不够!”有网友这样评价,并获得了很多人的赞同。

核心事实究竟是什么?所幸,北青报等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长安君简单为大家梳理一下:

1、孩子是不是真患了白血病?是,目前在深圳儿童医院治疗。


(图:患病后的笑笑。)

2、医药费究竟花了多少?目前无确切消息,一说是总花费20万,自费3.6万元;罗尔自称已花2万元,但11月笑笑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很多不在报销范围,花费难以统计。

3、为什么不卖房子?罗尔自称有一套是自住房,另外两套房无房产证,无法买卖。

4、是不是营销事件?是,是营销公司“小铜人”策划的一起营销事件。而罗尔本人表示,这并非营销事件。自己开始并没有接受小铜人的提议,在对方提出“转发一次,(小铜人)捐赠一元”之后同意了,但没有想到影响力会这么大。

5、目前善款总额、去向?小铜人称,仅腾讯开通的捐款通道已收到捐赠200余万。罗尔称,按正常的白血病治疗费用在20万元到30万元之间,目前能够满足孩子治病所用,募捐已告一段落。剩下的已经和深圳市民政部门联系,希望成立一个救助白血病患儿的基金。


(图:罗尔和妻子拿着网友捐的爱心物品站在医院外。)

可见,让网友愤怒的事实是,“为孩子筹款”本是大爱之举,但罗尔包括小铜人公司,可能在捐助活动中,涉及了不实宣传,夸大了医疗费用,隐瞒了报销实情。一句话:你在利用、欺骗网友的感情!

有多少为人父母者,看到患病的孩子——哪怕是别人的孩子,都会伤心落泪、纷纷解囊?俗话说,“爱之深、责之切”,孩子患病本来是最令人心酸的一个筹款理由,而一旦其中掺杂了“欺骗”的成分,这种愤怒的反弹,往往呈几何倍增长。

但回到一个基本问题:笑笑真的患了白血病,她是否有权获得大家的帮助?罗尔作为父亲,是否可以求助社会?

长安君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图:罗尔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孩子的确罹患白血病,哪怕一位父亲私德不修,但网友对这位孩子的爱心,也不应受到讥讽和嘲弄。很多人往往有种思维定式:一个人但凡私德出了问题,便没有资格接受这个世界的一切好意

好意,是给孩子的。

我想,中国社会已经发育出了足够的成熟与善良,来捍卫这个共识:以孩子的利益为重。质疑罗尔,可以没有终点;但对罗一笑,还请给予最大的祝福。

第二句话:全社会的温情和正能量不容愚弄,如果真有夸大和欺骗成分,罗尔和小铜人欠社会一个解释和道歉!

救助笑笑,不该影响我们对真相的探寻。

因为,正如网友所评论的:“郭美美已经对红会造成信任危机,希望罗一笑不要对民间善举造成伤害。”

网友对此事的真正愤怒点在哪儿?在于如果一切消息坐实,罗尔“给自己女儿治病,连两万块钱都不想自己掏,一下子筹到这么多钱,还能发一笔财!”而很多献爱心的网友“自己连一套房都没有”,对比之下,爱心被愚弄,显得多么荒谬!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民间募捐乱象由来已久,“罗某笑事件”可谓一个总爆发。

尽管《慈善法》及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是没有募捐资格的。国家民政部通过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联网募捐平台,罗某笑的募捐活动可以在这些平台上进行。这个法律的本意,就是加强审查、甄别和监管,不让“爱心成为冤大头”。

然而,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在微信、轻松筹等互联网平台上,似乎不需要太多的实质审查,只要上传一些医药单据、说清楚情况,再得到大家的广泛转发“加持”,钱就滚滚而来。所以“夫妻为女筹款治病 女儿病逝后晒出国旅游照”、“学生受捐后频晒吃喝 网友质疑善款被挥霍”等反转剧,也就屡见不鲜。

这样的反转剧多了,让多少爱心人士齿冷?

《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并未禁止个人求助。罗尔筹款的方式,如果被界定为“个人求助”,也不算违法。但要让全社会温情和正能量得到呵护,就必须警惕下面两种不良倾向

“来钱太快太轻松的爱心众筹、慈善募捐,容易让两种不良倾向暴露无遗:

一是得了大病之后,想把自己积攒下来的财产留给骨肉情深的子女,让与自己不相干的外人掏钱给自己救命续命,既要钱又要命,鱼与熊掌得兼。

二是既然由外人掏钱,那花的钱越多越好,治疗方案要最贵最尖端的,绝不考虑治疗价值与成本效率,如果花自己的钱或自己子女的钱是绝不会这样干的。”有媒体评论道。


(图:朋友圈里质疑“罗某笑事件”的帖子。)

罗尔的问题,在于不能夸大或隐瞒事实;小铜人的问题,在于不能虚假宣传。当然,这一切还有待权威部门的调查和证实。但是,人心是最不能愚弄的东西

毕竟,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人对人真诚的给予,本就小心翼翼。唯因稀少,更显珍贵。有多少爱心可以被这样挥霍?你说!

第三句:请保护我们受红会事件打击后,正在逐步恢复的慈善事业,请给它走上法治轨道的时间

最后,长安君想再多说一点点。

第一个,慈善的观念是否应该更新?

很多网友说,小铜人以前做过亏心事,这就是一家骗子公司,没有资格做慈善。但长安君不这样认为。营销公司可不可以参与慈善?未尝不可,关键是依法

如果某公司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表意真实,想做公益的同时希望吸粉,这是一种双赢关系,谴责大可不必。吸来的粉,至少都是对公益事业抱有同情心的人,若能善加引导,对整个社会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图:11月30日上午,“罗某笑事件”登上了新浪微博热搜榜。)

还有一个需要纠偏的观念是,我们不能一听“公益”,就条件反射地觉得不该有盈利,乃至“运营成本”都不能有

国人有时太拿慈善从业者,当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了。一说募捐、公益、慈善,就等同于不能收钱。面对慈善,国人的旧有认知应该翻新。

国外许多公益性质的团体,甚至公司,都有自己挣取慈善经费的渠道(比如将善款用于投资,让钱生钱,再用于慈善)。“沾不沾铜臭气”不是关键,关键在于钱财是否取之有道、怎样合理利用这些钱、怎样引导自己的粉丝……而这些,都应该在法律规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进行。

第二个问题,我们的《慈善法》怎么做得更好?

罗尔为什么没有选择跟正规慈善机构合作?从好的方面想,也许时间上迅速是一个重要原因。仅30日凌晨的捐款就达200余万。此外更不要说获得的赞赏了。

在慈善互联网募捐平台上,当然可以更合法地获得捐赠,但在这类传统平台上,笑笑的故事,恐怕将会淹没在海量的捐赠信息中,不见得能起到如此雷霆迅彻的效果。新媒体社交,尤其是微信转发和关注,往往因为其针对性强、熟人圈信度高的原因,具有极大号召力。

从积极的角度看,新媒体平台上为女儿募捐的行动,唤起了很多人对白血病儿童的关注,并且可以让一些慈善从业者发现新媒体传播对慈善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那么我们需要的,是法律,以及对该领域监管工作的跟进。技术的更新,挑战了我们的慈善立法。法律规范的是社会行为,针对新的社会行为,法律需要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发展。一个争议行为,若能纳入法治轨道,达到双赢,才对社会有积极意义。

罗尔的筹款,也一样。

最后,希望笑笑早日康复。

希望罗尔和小铜人能给公众一个交代,不让爱心蒙尘。

法律之尺,丈量的是行为,斫正的是人心。更希望,我们每个人的心,都足够勇敢而坚定,不因一个罗一笑事件,而缩回“不能有爱心,否则要上(智商)税”的冷漠外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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