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遇车祸,“新伤”可理赔、老病车主出?
2016-01-05 06:38:34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贾雪梅)六旬老人出车祸被撞骨折,由于本就患有高血压,住院治疗时,医院把高血压也一起治了。“治疗高血压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昨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胡爹爹(化姓)向晨报律师在线(QQ群号:490952665)求助。

8月,胡爹爹在武昌区积玉桥附近行走时,新手司机蔡小姐(化姓)因刹车不及时,慌忙之中将胡爹爹撞倒,造成腿部多处骨折。经武昌区交警队认定,蔡小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住院后,医院发现年届六旬的胡爹爹患有严重高血压,治疗过程中,将他的高血压和骨折一起治疗了,共花费12万元。事后,胡爹爹要求蔡小姐承担全部医药费。蔡小姐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她认为医药费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而保险公司却认为公司只应承担因交通事故引起的骨折治疗费用,不承担治疗高血压的费用,一时两方意见发生分歧。

【律师说法】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明认为,本案中胡爹爹本身就患有高血压,发生交通事故必然对其高血压产生影响,医院治疗其骨折时对其高血压一并治疗具有合理性。如保险公司认为胡爹爹的治疗没有必要或者是不合理的,应当依法提出相反的证据,否则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责任,即赔付胡爹爹的全部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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