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周晶晶魏玲)因醉驾被查,取保候审后又醉驾。近日,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检察院批捕。该案成为我市第一例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遭批捕的醉驾案。
去年12月10日晚8点,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东吴大道路口,一辆黑色奔驰小轿车在酒驾检查岗前方突然停车。紧接着,司机打开车门,快步向街道对面奔跑,想弃车离开现场。
执勤民警追上去将这名司机秦某拦截,“闻到一股浓烈酒味”。民警对秦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118mg/100ml。秦某被送至医院醒酒中心抽血、醒酒,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静脉血检验,秦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22.62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第二天,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秦某立案侦查。
秦某交代,案发前,他和几个朋友在餐馆吃饭,喝了4两左右的白酒。吃完饭,他一个人驾车回家,开了不到3公里路,看到前方有民警设岗检查,他想弃车而逃。
让人惊讶的是,民警调查发现,秦某并不是第一次醉驾被抓。去年11月8日晚,秦某因醉酒驾车,曾被武昌交通大队刑拘,后来在担保人签署保证书后被取保候审,但驾照被吊销。
这样一来,秦某被抓当晚,属于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且无证驾驶,等待他的是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