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偲通讯员胡琼之)即日起,我市社会组织将使用统一的18位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数字身份证”,全面取代使用了24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记者昨悉,继去年10月1日不再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以来,从本月起,不再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构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这意味着我市社会组织从1992年开始使用的“身份证”,即日起全面被新的“数字身份证”取代。
我国将以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新的“数字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单位分别由编办、民政和工商部门办理发放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质监部门则退居后台,对18位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