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杀童案犯李帮明等 一批死刑犯被执行死刑
2016-01-16 06:08:29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熊斌张政)昨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中院对一批死刑犯依法执行死刑,本次执行的死刑犯涉及故意杀人、猥亵儿童、运输毒品等罪名。

40岁的罪犯李帮明与被害人小花两家是邻居。2013年1月28日下午2点,李帮明在他租住处门前,遇见玩耍的小花,将小花骗至自己家中猥亵。当小花的母亲在附近呼喊、寻找小花时,李帮明为防止罪行败露,用枕头捂压小花头面部,并用手扼小花颈部,导致小花因机械性窒息当场死亡。

当晚,为隐匿罪证,李帮明将小花的尸体抛至附近的污水沟内,又将小花的鞋子、裤子丢弃。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李帮明猥亵不满14周岁的幼女,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帮明猥亵年仅5岁的被害人后,为防止罪行败露又将其杀害,后抛尸匿迹,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李帮明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李帮明猥亵儿童,应依法从重处罚,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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