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雪梅通讯员李鹏程)昨天上午,失主易某携“人民好警察,为民办实事”锦旗送到乌龙泉派出所,感谢民警短短6小时帮他找回遗失的10万元买房款。
25日上午11时08分,乌龙泉派出所接失主易某报警称:与家人坐面的从纸坊到乌龙泉矿,刚下车一会儿发现自己装有10万元的提包忘在面的车上,由于走得匆忙,没有记住面的车的车牌号码。
民警李世文与易某到纸坊派出所调阅相关监控视频,下午3时许,易某终于从视频上发现了自己拦乘的面的,民警通过车牌号码查询车主的身份信息。下午4时许,民警和失主多方打听找到马山路车主家,说明来意后,车主坦言自己在车上拾到一个装有巨款的包,但因为当天坐车的人很多,一时无法确认是哪一位客人遗失的,遂将其放到自家三楼的卧室。车主当面将巨款交还失主,完璧归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