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老辅警可到社区工作
2016-01-29 17:50: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朱凯)昨天,市政府法制网公布《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办法》提出,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公民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警务辅助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投诉和举报。

《办法》禁止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反邪教、反恐怖;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案件调查取证、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审核案件;保管武器、警械;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

《办法》明确,除道路交通管理、轨道治安管理的警务辅助人员数量按实际需求配备外,其他按照不低于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数1:1的比例配置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院校毕业生。警务辅助人员应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

对工作年限满20年或年龄满40岁以上,且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警务辅助人员,可由区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推荐,经政府相关部门考试、考核后,担任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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