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全市18家公立医院试点改革
2016-01-29 17:50:16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陈雅萌通讯员陈莉)从2月1日起,全市将有18家公立医院进行试点改革,药品、大型检查价格下调,医护人员服务价格将上升。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召开的《武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普爱医院、武昌医院、第五医院、蔡甸区人民医院、蔡甸区中医医院、蔡甸区妇幼保健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妇幼保健院、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东西湖区妇幼保健院、汉南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黄陂区妇幼保健院、新洲区人民医院、新洲区中医医院、新洲区妇幼保健院等18家公立医院确定为先行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医院。

医院收入“化三为二”

药品加成政策将取消

据悉,武汉地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共有63家,包括省部属、企业、部队、市、区属医院。市医改办常务副主任陈诗亮表示,我市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6年制定的,一方面诊疗、护理、手术等价格偏低。另一方面,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偏高。项目比价不合理,导致医疗机构通过检查检验、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等弥补医疗服务亏损,医疗服务行为逐步扭曲。

陈诗亮介绍,本次试点医院改革,我市将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入手,目标到2017年底,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我国药品加成机制始于上世纪50年代,医院可在药品实际购进价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5%。

陈诗亮表示,近几年来,药品加成制度已逐渐发生了变化,背离了医疗公益性原则。取消药品加成后,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并同步实行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其他相关综合改革。

药品、大型检查价格下降

医护人员服务价格上升

据悉,改革将对现行4197项医疗服务项目中的2053项进行调整,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精准结构性调整。药品价格最高会下降15%,参改医院中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即医院药品进货价格等于对病人收费价格。大型检查项目价格会下降10-15%,实验室检验项目下降8%。包括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等在内的833项大型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将会下调。1220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手术等医疗服务价格将会适当提升。此外,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床位费、依靠仪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影响整体补偿水平的专科检查治疗项目,和涉及特殊群体的治疗项目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项目价格暂不调整。调整后患者总体就医费用将略有降低,财政适当补偿后,医院收入可基本持平。

据了解,改革后到三级医院门诊开药或输液治疗的患者费用会下降、单纯做检查的患者费用将会明显下降、单纯做临床诊疗的患者费用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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