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王田甜施茜)拒不执行劳动报酬,恶意欠薪,全市法院去年判决14人进“班房”。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年终岁末,全市法院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犯罪分子。
柳某是汉阳区永丰街一家服装厂的老板。他先后雇佣许某、刘某、胡某等58人在该厂工作,约定按月支付工资。一段时间里,柳某以资金短缺为由,拖欠工资,拒不支付58名员工工资,计35.8万元。
随后,汉阳区人力资源局责令柳某及时支付工资,他拒绝执行并逃匿。不久,柳某被抓获。汉阳区法院依法判处柳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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