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洁通讯员邹永宁)中小学开学在即,哪些费用该交,哪些费用不该交?昨天,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2016年春季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等予以公示,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对比去年秋季开学收费标准,今年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收费标准维持不变,高中收费标准有所上调,即示范(重点)高中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有关负责人介绍,高中学费标准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5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为2016年春季开学;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鄂价费规〔2013〕110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即:示范(重点)高中675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470元/生·学期)。
此外,从2015年秋季开始,我市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的“三限”计划,对2015年秋季以前入学的“三限”学生,仍按武教财〔2007〕36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即:省级重点、示范高中中心城区(含东西湖区,下同)4000元/生·学期,新城区3500元/生·学期;市级重点、示范高中中心城区3000元/生·学期,新城区25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中心城区2000元/生·学期,新城区1500元/生·学期。
对违规收费学校,武汉市今年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除责令全额退款外,还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家长若发现有乱收费等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12358(武汉市物价局)、027-65608550(武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