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通讯员王田甜晏钢)一民营企业遇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3.5亿元贷款,市中院执行该案遭遇“两难”:不执行,银行放贷收不回;强制执行,企业面临崩盘。近日,该法院当“红娘”,引入新投资,既帮企业渡难关,又偿还银行贷款。
2011年3月,某银行与一大型民营投资公司签订《最高额融资协议》,约定贷款额3.5亿元,该企业以江夏区一大型商业城的期房作抵押担保,贷款期至2015年3月28日。该银行陆续发放贷款本金3.44亿元。合同到期后,贷款方未能偿还本息,银行将贷款企业陆续诉至法院。截至2015年8月,市中院先后受理该银行申请执行的6起案件,均涉及该民营企业,本息共计3.73亿余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涉案企业遇到暂时的“资金链”断裂困境,如找到“撬动”资金,盘活企业,可带来年均30亿元的销售额,解决4000人的就业。
市中院执行局的执行意见,倾向于帮扶企业在发展中解决债务问题。今年春节前,这家企业找到新的战略伙伴,约定由新投资方代偿贷款银行的本金。法院的执行方案让银行、涉案企业和新投资商三方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