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齐飞通讯员彭燕娥)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培训贫困劳动力再就业创业的,每培训一人,政府最高补贴4000元,到2018年底,确保有就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技能,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今年市人社局将根据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鼓励和引导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采取流动式、“大篷车”式教学等上门培训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工地厂房进行就业技能培训。
鼓励和引导企业(工业园区、开发区或行业组织)组织新招用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
企业可按规定享受200元-2000元/人的岗前培训补贴。
依托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对具备创业条件、有创业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
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照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1500元/人、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1000元/人的标准申领创业培训补贴。
根据用工市场需求,开展以电子电工、建筑工、机电加工、数控加工、钳工等专业为主的特色劳务品牌培训。
此外,通过落实职业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职业中介机构免费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
围绕农村实际发展需要,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养殖、蔬菜、食用菌生产、茶叶种植(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同时,邀请农业方面的专家传授农村实用技术。
对贫困劳动力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按规定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贫困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含本人)以上的,以及贫困劳动力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平台创办“网店”、经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取得培训资格证书、就业状况等,由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按400元-4000元/人的标准申领技能培训补贴。
贫困劳动力在我市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万元、最长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
制图洪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