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起征点”非个税改革方向
2016-03-14 14:21:00 来源:武汉晨报

据新华社电全国两会上,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与讨论再度成为关注焦点。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表示,简单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并非改革方向。“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记者多方采访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解读个税改革焦点。长期关注个税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表示,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后,工薪收入高的群体缴税额度降低更多,确实有违公平。有业内人士测算,当前每月工资5000元的员工每月缴纳个税45元;月收入2万元的缴纳个税3120元。当“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前者不用缴个税,减少了45元的个税;后者个税缴纳额变成2745元,减少个税额度达375元。

楼继伟表示,目前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

不少业内专家表示,尽管个税改革方案尚未公布,但适当归并征税所得分类、完善规范税前扣除两方面将成为改革重点。

“完善规范税前扣除,是要逐步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学诞说,当前3500元“起征点”就是指工薪所得基本扣除额,再适当增加教育、医疗等方面费用的专项扣除额,使专项扣除兼顾个人及其家庭的个性化支出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适当归并所得分类可以反映纳税人真实纳税能力,简化税率平衡税负。完善税前专项扣除,能使个税征收时综合考虑纳税人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成本。他说:“改革后,综合所得收入相同的纳税人,有孩子要抚养的比没孩子的就可以少缴税,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楼继伟表示,个税综合计税研究内容,将包括满足基本生活的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的扣除,抚养孩子费用的扣除,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的扣除。

业内专家表示,首套房贷款利息、抚养孩子和个人再教育等支出,若最终纳入个税税前扣除范畴内,这意味着贷款购房、家有老人孩子等大多数群体都能从中受益。

不少受访代表委员和业内专家表示,个税改革在具体落实中还需迈过如下三道坎:涉税信息共享。征管能力提升。配套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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