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心好评退货难
2016-03-14 14:20:00 来源:武汉晨报

临近3·15,针对这些年出现的网购投诉热点,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发布我市近期受理的5个最具代表性网购维权案例。

违心好评为返现

毛衣褪色退货难

在汉大学生小方1月初花费199元网购了一件毛衣。客服在交易过程中向他介绍,好评截图可返5元现金。小方收到商品后随即好评,并发表文字和图片评价,对这件毛衣“表扬”了一番。

不久后小方发现,该毛衣起球和掉色现象严重。当他提出退货时,商家则以小方曾经好评为由拒绝。工商部门在受理小方的投诉之后,联系商家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小方的退货要求。

消费提示:消费者对网购商品评价的好坏是判断商品状况的重要方式之一。消费者切不可因为贪小便宜,违心好评。网购要以商品质量和服务为重点。同时,要把握好7天无理由退货黄金时间,并对网购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

虚假宣传不靠谱

茶树精油具“心灵疗效”?

今年初,消费者许先生在网上花168元买了一瓶茶树精油,产品介绍中称:“杀菌消炎,促进痘疤愈合,提高抵抗力,心灵疗效。”许先生使用后发现完全没有上述功效便向工商投诉。经硚口区工商局调查,该精油为化妆品,并不具备“增强体质,抚慰心灵”等功效,而且国家有关法律明文规定化妆品广告禁止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硚口区工商局依法对商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成其全额退款。

消费提示: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广告弹窗需警惕

买到水货手机维权难

上个月,辜先生上网时,一则“手机原价1299元,现价599元”的广告弹窗吸引了他,马上电话订购了一台,货到付款。结果等他开机使用,发现手机黑屏现象严重,经常死机。辜先生此后多次致电商家要求退换货,商家一再拖延最后索性关机,辜先生无奈之下向市工商局寻求帮助。经调查,快递单注明的发货方为深圳市一家公司,但实际上该地址并不存在。经进一步查证,发现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在北京,根据有关管辖规定,最后建议辜先生向北京市工商部门投诉维权。

消费提示:消费者网购时,应当查看平台和网店的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了解商家登记信息,否则可能遭遇售后维权困境。

成交量藏猫腻

商家组织亲友团“刷信誉”

年前,董先生在网上看到一款DIY组装电脑近半年的成交量达到11000多台,就放心下了单并付款1699元。收到产品后,董先生开机试用,却发现显示器无信号输入。之后,客服承诺安排维修人员上门处理,但第二天改称建议董先生自行处理,最后董先生自费解决了问题,并向工商部门投诉。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局介入处理,经调查,该商家在2015年第一、二季度中,组织45名亲友帮忙“刷单”共1825笔,该公司以虚构交易为自己提升信誉度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市工商局依法责令该商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消费提示:在网络交易过程中,部分经营者以刷单等方式虚构成交量故意误导消费者。因此,消费者要横向比较,查阅评价记录和晒单图片,综合考虑,提高对商品的了解程度。

“三无”赠品要拒绝

赠品也应是“正品”

去年底,消费者付先生在网上挑选手机时,发现“首佳誉”数码专营店销售的一款手机所附送的赠品内容丰富:手机皮套、智能手环、蓝牙耳机、蓝牙音箱。付先生认为商家营销“给力”,便花3979元买了一部手机。到货后,付先生查验商品,发现商家所送赠品均未标明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是典型的“三无”产品,提出退货,但商家以赠品不享受退货为由拒绝,付先生转而向武汉工商投诉。

消费提示: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附赠的商品也应提供“三包”服务。所以,消费者可依此规定,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张偲通讯员张镝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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