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荣峰实习生胡炎麒)昨日凌晨1时31分,驾驶员王某强(男,26岁)驾驶鄂A60ZQ1号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沿江岸区沿江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三阳路路口时,先后撞向在其前方停候及对向行驶的5辆小轿车,造成其中两车起火燃烧,致车上1男1女两成人死亡,1人烧伤(目前无生命危险),其他车上共有3人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派交警、巡警、消防人员到达现场,送救伤员,处置起火车辆,并控制肇事司机王某强。经对王某强抽血检测,其已涉嫌醉酒驾驶。
目前,江岸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强依法刑事拘留。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