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企业“赞助”旅游 4名村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07-17 07:20: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彭学武通讯员陶涛齐阳孙伟)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4名党员村干部以外出学习考察的名义旅游,费用全部由某企业支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0岁的陈某某自2007年4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村支部书记、主任。

56岁的党员李某某自2014年12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村村委会副主任。

58岁的喻某某自2011年8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雷竹村支部书记、主任。

59岁的郭某某自2014年12月至今任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雷竹村副支书。

经查实,2016年6月,郑店街A企业分别发函邀请两个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赴长春、吉林等地学习考察。同年7月3日,上述4人受邀前往长春、吉林等地学习考察,每人5000余元的花费全由A企业支付。

紧盯“四风”新形式扭住不放

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巧立名目的“四风”问题,通过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一系列措施,快查快结、从严重处,真正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执纪者说

(武汉晨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