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工会资金130万余元
2017-09-11 07:21: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汪甦通讯员陶涛李娜齐阳)昨从市纪委获悉,因收受服务对象财物,一劳动监察执法队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工会出纳因挪用工会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闵行,2005年9月至今任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执法大队队员。

2015年7月,闵行和黄某在负责调查处理一项目部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件期间,在组织该项目发包方、施工方、承包方召开协调会议后,该项目部负责人为了能让闵行等人在处理举报时给予关照,将两个分别装有500元的信封送给闵行。闵行将收到的1000元归为己有并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闵行将收受的钱上交。

蔡蕾,中共党员,2006年12月任黄陂区公路管理局出纳,兼任工会出纳。

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蔡蕾利用担任区公路管理局工会出纳职务的便利,私自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盖上工会财务印章和工会主席印章,将工会资金专户提取现金或转账至个人银行账户中,共22笔1304760元用于本人及家人治病、家庭日常开支、个人消费等,其中454500元超过三个月未还。为掩盖其行为,蔡蕾多次向区公路管理局会计提供虚假的银行对账单。

今年1月7日,蔡蕾主动向组织交代挪用工会资金的问题,经清查其挪用资金尚有687500元未归还。当月13日、16日,蔡蕾将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

执纪报告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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