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在龙)昨天,武汉法制办就《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修订《办法》)的立法公开向全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旁听人,并公布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修订《办法》不仅优化了交存方式,扩大应急维修范围,而且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管,以防止虚报、瞒报等问题出现。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也将加入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工作。记者获悉,立法听证会拟于11月中下旬举行,将重点围绕哪个时点购房人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较为恰当、紧急使用程序的具体情形由四种情形扩大到八种情形的规定是否合理等7个问题展开讨论。
关于本征求意见的意见和建议请发到电子邮箱:whfzbzqyj@163.com。
钱是谁的
亮点1
亮点2
“批钱”更快
亮点3
钱花何处
亮点4
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
谁能“批钱”
A、业主交存的资金属于业主
开发商交存的维修资金全体业主共有
(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资金属售房单位)
反对者不到三分之一可拨款
7日拨工程款
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持相关单位出具的书面检测、鉴定意见及维修资金申请材料,向所在地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公示7日。
对于严重影响业主生活、严重危及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先行受理,并在当日会同业主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情况属实的,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不超过工程概算50%的比例预拨工程款。
1日预拨工程款
(一)屋面外墙渗漏;
(二)电梯故障;
(三)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
(四)消防设施设备故障;
(五)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出故障;
(六)共用排水设施坍塌、断裂;
(七)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电系统出现故障;
(八)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其他紧急情况。
八种紧急情况
原办法
业主大会召开难等因素无法形成决议,经常会导致维修资金不能正常申报使用。
新办法
四种表决方式: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异议表决
默认表决: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视为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异议表决: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人数和面积占总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表决通过。
B、维修资金不设分户账,将在小区内打通使用。
制图王青子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