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引发矛盾 七旬婆婆将女儿告上法庭
2017-11-23 07:24:00 来源:汉网

本报讯(记者梁爽通讯员任保群)年过七旬的张婆婆到庭要求起诉她的小女儿,法官详细询问后得知,原来是“借名买房”引起了家庭矛盾。22日,记者从江岸区法院百步亭法庭获悉,法官耐心做工作,张婆婆当庭撤诉。

张婆婆与王爹爹育有四个女儿。2002年,二老准备购买一套百步亭花园的房屋,但他们没能力付全款,年龄又大,无法申请贷款,所以就借用小女儿的名义购房,办理了银行贷款。购房后,两老一直居住使用,并自行还款。

5年前,王爹爹去世,张婆婆跟小女儿商量,准备将房子卖掉,换套新房。今年7月,小女儿将该处房产以135万元的价格出售,并以此款在百步亭花园重新购买了一套房,仍登记在自己名下。9月,张婆婆却突然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已售房为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要求小女儿将售房款返还自己。原来,小女儿出售旧房时,未经母亲和几个姐姐同意,就擅自将新购房屋登记在了自己名下。

法庭审理释明,两老之前借名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系张婆婆与王爹爹共有,王爹爹去世后,其中归王爹爹所有的一半房产属于遗产,应由张婆婆和四个子女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同时,承办法官黎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解释,因原房屋已出售,所得款项也已重新购房,所以张婆婆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因诉讼费用较高,原告年纪较大,又是家庭矛盾,基于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双方亲情关系的角度出发,黎法官建议原被告和在场的其他三个女儿,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产权加名手续,办理共有产权证,并确定每人份额。

(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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