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斌殷峻记者马辉)湖北省工商局在“双12”前,公布网购典型案例,并提醒消费者:谨防“刷单炒信”等虚假宣传。
希望消费者在“双12”到来之际,要理性消费,选择“正规网站”消费,谨防“刷单炒信”,不要轻信“史上最大折扣、全网最低价、零点秒杀、赠红包、送赠品、满减、抽奖”等促销宣传,防止价格猫腻。
[相关案例]
1、2017年4月,消费者向工商部门举报,称其在天猫商城买的某水产公司生产的“泡藕带(酸辣味)”食品,宣称“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经工商部门与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查证,商品包装上标注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不在认证范围内,因店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
2、一服饰公司于2016年5月至11月期间,通过网络出售标注“ToloRabbit/奇乐兔”商标的法兰绒哈衣。后经“ToloRabbit/奇乐兔”商标注册人——佛山市海岸线制衣有限公司鉴定,该网店商品均为侵权商品,因违反了《商标法》等规定,工商部门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并处罚款11万元。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