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晶通讯员东成旺旺)7月28日晚6时,乐乐外卖的骑手肖某在硚口某餐厅取餐时,误拿了天天外卖的骑手吴某的餐点,双方发生了口角进而扭打。之后,乐乐的店长带15名骑手到天天门店,天天的骑手也“回援”30余人,双方在天天门店前对峙。
对峙一小时后,双方达成了解决意见。就在乐乐的店长带领骑手准备离开之际,天天的店长戴某却突然表示,对方围了店面影响了生意,并带头鼓动对乐乐的骑手进行殴打,双方发生了斗殴。
附近民警接报警赶到事发现场,将戴某、吴某等人控制。
案发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名受伤骑手得到了相应赔偿,引发此事导火索的两名骑手吴某、肖某分别被行政拘留十日,而带头互殴的天天外卖店长戴某则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某聚众斗殴,造成双方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12月11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决带头斗殴的店长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文中当事人及外卖公司均系化名)
(武汉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