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从“全额计息”背后看到什么
2017-05-30 06:12:00 来源:武汉晚报

杨京

银行卡欠费如果没有在还款日前全部还清,当期账单每一笔消费都会被计收利息,这是很多银行通用的一种信用卡计息方式。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刷卡消费18869.36元,仅剩69.36元没有还清,就产生了317.43元利息。李晓东起诉银行,要求银行退还利息。近日,此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报道中提到的计息方式即“全额计息”,无论在还款日期前还掉了多少卡债,只要没全部还清,银行都将按整个还款周期内的总刷卡额计算利息。极端情况如李晓东,产生的利息还会大大超过欠款金额。

要为已经还清的部分“买单”,乍一听是不是很不合理?此事自然引发了公众种种有关银行“霸王条款”的讨论。

实际上,全额计息的逻辑在于,还款周期之内足额还清卡账,持卡者便可享有“免息”待遇。相对传统借贷方式,这是对持卡者提供的“优待”。如果持卡者未能如期履约,则将失去“免息“待遇。银行按刷卡总额计息,其实只是向常规贷款的“回归”,也可看做对拖欠还款的防范设计。

说这些,并非是为银行的利益背书,而是为了说明,所谓“全额计息”并不像初听那么荒诞,反而存在某种意义上的合理性。再说,这种方式也并非银行业通行。持卡人完全有权利在选择实行“差额计息”的银行申领信用卡。

如今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判决。不过,此事中真正值得关注的,可能不在于对是否“霸王条款”的认定。

从此事引发的争议可以看出,包括李晓东在内的很多人,对于“全额计息”这一方式普遍缺乏了解。虽然按时足额还款是持卡者的义务,但如果大多数人对一项契约都不甚了解,肯定是某个地方出了问题。就此事而言,李晓东一方的辩词,就直指银行在提醒和告知义务上履行不够。

包括申领信用卡在内的很多格式合约,大多是银行单方面制定。消费者虽然有事先阅读的权利,但因为条款往往冗长复杂,如果关键位置没有特殊标明和提醒,依然会造成事实上的信息不对等,进而在履约过程中引发争议。抛开这一契约的合理性不谈,其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套路”风险,管理部门应该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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