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化工企业发生燃爆事故
停产停业整顿,罚款5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驰通讯员张伟韩婷)昨天,东湖高新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一家化工企业开出5万元罚单,武汉晚报记者获悉,这是该局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去年12月1日,位于东湖高新区的武汉市四方行化工有限公司因违反操作规程,在拆除甲醇储罐时违规动火,引起一座甲醇储罐燃爆,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以及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测等问题,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经过调查后,决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涉事企业正在履行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