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不该成为一道无解难题
2017-11-14 07:18:00 来源:汉网

杨京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要严格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行为,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

最近两年,有关广场舞的争议时有发生,比如前段时间某地广场舞人群占用篮球场,多地也都曾发生过“烈士陵园跳广场舞”的新闻。连带着,广场舞的参与者也逐渐成为了舆论场中不受欢迎的群体。

先不说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仅仅从公众普遍的观念和情感上看,在这种场合进行广场舞活动就是十分不妥的,也会破坏陵园本应具有的庄重肃穆的氛围。此次体育总局发布《通知》,引来众人点赞,实在是意料之中。

不过也要看到,此次发布的《通知》,并不是一个具有强制性的条例,指望“药到病除”恐怕不太现实,至少还需要在日常管理中辅以各种措施加以落实。而在对《通知》中的内容加以肯定的同时,紧随其后的则是一个老问题:广场舞应该去哪儿?

广场舞虽然谈不上是高雅活动,但本身也不是什么不良行为。其在舆论场中日渐不堪的口碑,大抵是因为在具体践行中“跑偏”,“负外部性”愈发扩散的结果。比如扰民、比如占道、比如破坏烈士陵园的氛围……

这种种因素,当然是可控的。问题存在于细节层面,即如何控。

要谈“控制”,至少包括禁止和引导两个方面。有关前者,《通知》作为又一个官方立场上的“表态”,已经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而有关后者,可能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也是根除争议的关键所在。

对于广场舞爱好者来说,他们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有关健身休闲活动的合理诉求不应该被无视。在场地短缺,特别是免费场地越来越难觅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利用现有的资源以平衡各方利益,既考验智慧,也考验责任心。比如说,在公共场地进行分时段管理,对广场舞的时间、规模加以必要规范,等等。

这种种的一切,当然需要管理者付出更多的努力甚至必要的成本。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对各种群体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平衡,应该是管理者应该追求的目标。与此同时,无论是不是广场舞爱好者,各个群体之间也应该保证必要的尊重、宽容和自律,在一定的规则框架之内行事。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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