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花掉的6万元彩礼能要回来吗
2018-02-28 07:13:00 来源:汉网

相亲时节俭体贴人结婚后花钱如流水

前妻花掉的6万元彩礼能要回来吗

本报讯(记者陈玲)结婚前付出一大笔彩礼费,希望能和“真爱”白头偕老,谁知碰上不靠谱的另一半,三四个月就以离婚收场。昨天,遭遇这一重大人生挫折的市民胡先生向律师咨询,之前向女方支付的彩礼钱能否要回来。

32岁的胡先生老家在襄阳,曾经在当地有过一次婚史。8年前,胡先生来汉打拼,挣下了一套门面房和一家小超市。

因为一直忙于创业,前几年胡先生都没有心思再婚。去年11月,胡先生终于碰上了自己的“女神”,相亲对象徐女士让他觉得遇上了“真爱”!“不仅外貌长得比较甜美,也很会照顾人,和她一起总有聊不完的话。”相处一个月中,徐女士从来没像以往很多相亲对象一样索要礼物,反而特别为自己节省,胡先生很快就和徐女士领了结婚证。

“结婚前几天,我给了她一张10万元的银行卡,作为彩礼钱。”胡先生说。没想到的是,很快他的手机不断收到银行卡消费的提醒短信,不到一个月,记录就显示用掉了6万多元,全部都被徐女士用于购买昂贵的包和衣服。经过多次劝解无效后,徐女士干脆提出了离婚。

胡先生说,知道卡的消费情况后,他立即把剩下的近4万元转账了,但其余的6万元无法追回。“如果离婚,我能向她追回这笔钱吗?”

“很遗憾,胡先生的钱想追回基本很难。”武汉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曹红玲律师说,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只有三种情况对方必须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胡先生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可能是不会支持胡先生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的。”

(武汉晚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