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自2018年10月5日零点(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10元/人上涨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收取标准由每位旅客10元/人上涨至30元/人。儿童、军警、残疾人均为10元/人;婴儿继续免收。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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