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英国政府注资近400亿英镑救助危机中的苏格兰皇家银行和劳埃德银行。当年,这两家银行机构都处于资产负债表规模过大、杠杆率过高、对短期大规模融资过度依赖的危险状态,已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由于缺乏对濒临倒闭银行的处置机制和这两家银行对国内信贷的重要性,政府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增资救助。
在这6年间,英国银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究其原因,除了银行监管方式和手段以及商业环境出现变化之外,最重要的是公众对银行业和银行家态度的彻底转变。在英国,银行家不再受欢迎,伴随危机爆发的民怨和实体经济的长期衰退也没有太大改观。最近一次民调显示,英国银行家的公信度几乎降至最低(略高于政治家)。尽管这个事实很残酷,但更令人担忧的是,整个社会对银行业的信任重建尚待时日。社会对银行业的不满也促使我们在这些年里不断推进相关的改革举措。
公众传递给政治家、决策者、监管者的信息是响亮而明确的,即绝不容忍危机和衰退的再现。针对上述背景,我要谈几个重要监管手段的革新。此刻,我不打算对已实施和将实施的改革逐一列举。有兴趣的人只要看一看那些在新的国际标准下达成的国际条约,就能发现这些令人瞩目的变化。比如,全球范围内超过5000亿美元的吸收亏损的权益资本,国际化的银行业流动性标准、英国银行业资本金比危机前增加1500亿英镑且流动资产是危机前的3倍。同时,对银行杠杆率和不可救助的银行债务量的国际化标准也指日可待。然而,我更想谈的是监管领域中推动了并将继续推动改革的三个基础性变化,即宏观审慎原则、国际治理和强化监管。此外,我还想谈一下新的监管环境中的经营模式。银行,特别是投行当前正需要直面这些问题。
危机和阻止危机重来的决心导致在全球范围内对金融体系整体稳定性的高度关注,继而促使了“宏观审慎政策”的产生,以维护金融稳定。简言之,有别于微观审慎监管强调单个机构的安全稳健,宏观审慎强调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对系统风险进行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这些风险对金融稳定造成危害。虽然货币政策为防范金融系统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但货币政策也对整个经济造成巨大影响。用货币政策来解决金融稳定风险的代价更加高昂,所以通常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用于宏观审慎政策之后。一些国家(地区)把评估宏观审慎风险视为宏观审慎管理的既定职责,这意味着新出现的宏观审慎管理机构同时承担了评估风险和处置风险的责任。英格兰银行金融政策委员会(FPC)的设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虽然宏观审慎政策尚在初始阶段,但宏观审慎监管将在规划整个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宏观审慎政策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韧性。这次危机,被统计学家称为“尾部事件”,属于统计学上80年不遇的偶发事件,但它却真实发生了。在此过程中,缺乏足够弹性的金融系统惨遭重创。因此,在始料不及且风险不可估量的情形下,系统韧性成为宏观审慎政策制定者(如FPC)的长期关切。与货币政策委员会(MPC)专注于制定中短期政策以影响社会总供需不同,FPC更着重于关注尾部概率事件和那些无法用概率分布来衡量的事件对金融体系稳健性的冲击。这就是为什么金融稳定很难用量化目标来定义。同时,这也是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的国际新标准是根据危机中所呈现的极端情况来计算的原因,以及发达经济体当前对银行系统进行压力测试的背后动机。测试的目标是要确保不仅单个银行可以承受极端风险考验,同时单个银行在压力环境下的行为累加不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垮塌。
二是对经济繁荣上升期的逆周期操作。对金融体系而言,繁荣时期资产价格的上涨为更多的银行贷款提供了额外的担保从而削弱了放贷标准。以往,央行只是简单地把这些视为“逆风而行”;如今,当着眼于控制金融部门风险时,我们则需考虑所谓的“逆周期宏观审慎政策”。无论是何称谓,可以预见,宏观审慎监管将成为未来银行业发展的一大特色。当逆周期操作时,宏观审慎监管者需要寻求最佳路径。用英国财政大臣的话来讲,我们的目标绝不是保证一潭死水般的稳定。如何权衡成本和风险,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监管者对金融体系自身韧性有多大的信心。换言之,即监管者在上一个问题上有多少作为。
第二个重大变化是危机后国际治理的日益加强。这得益于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上关于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决定,同时也得益于峰会赋予FSB直接向G20领导层和财长们报告的权利。在诸如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下,FSB推动和协调银行资本、流动性、处置等全球标准的改革与发展。回顾过去几年中各方为达成巴塞尔Ⅱ资本标准所付出的努力,其成果的确令人瞩目。G20布里斯班峰会触及了银行业“大而不倒”的问题,包括确保当出现问题时那些持有负债的银行能吸收损失(即自救)以及在对问题银行进行处置期间私人部门同意保持衍生品合约的有效性。
日趋从严的国际框架绝非偶然,因为危机残酷地表明了在全球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中各国彼此之间的联系已经到了多么密切的程度,同时也表明了在不同国家(地区)司法管辖之间的监管套利有多么危险。FSB及其制定的国际标准事实上只是“软法”,不具备真正的法律效力,既不能约束各国监管者对本国金融机构的司法管辖,也不能约束各国监管者对本国立法机关的责任,但它的强大之处在于它确立了各国之间的共识,即只有相互之间达成一致并遵照实施那些重要的准则,才有可能共享全球一体化的资本市场并从中获益。
促进国际合作的动机是,对全球金融部门进行更强有力的治理将会缩短从危机中复苏的时间。我认为,在危机中建立起来的强大而广泛的国际治理不会消失,但会面临不同的挑战。它的重点将从制定新的国际标准转向确保这些标准跨区域实施的一致性。当未达标准时,要随时准备大胆发声。当一些标准达到后,要鼓励各国当局继续认可和遵从更多的监管标准。此外,国际治理机构还需要对整个金融系统进行风险检测和处置。
虽然我希望能继续加强国际治理,但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会成功。然而,从各方切身利益来看,我们必须取得成功。否则,我们将看到比危机前更混乱的金融市场行为,甚至会因为各国监管者的自我保护过当,再次引发全球经济的厄运。
强化监管不只是新的管理方式(如何确定行业规则),还是新的监督方式(日常中如何使用这些规则)。从一开始,改革日程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进行国际化的协调和集约式监管。
微观审慎监管由来已久,且发生了巨大变化。21世纪初我曾在财政部负责金融监管,当时监管当局的基本信念是管理层和董事会比监管者有更强的动机和理由去关心银行的风控和稳健经营,并且他们具备这样的能力和才干。但一场危机为我们揭示了完全不同的画面,也让我们从中得到了教训,这在英国审慎监管局(PRA)实行的新的集约监管方式得到体现。PRA对那些在危机中暴露风险较多的机构给予比危机前更密切的关注。
这种强化监管方式包括:倚重基于判断之上的监管,坚持更具前瞻性和积极性的立场。监管者可以使用他们的预判而不必等到问题发生了再采取行动。在英国,FPC和PRA联合实施的压力测试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凡是测试不达标的机构将被要求采取整顿措施)。强化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不仅监管机构的经营活动,同时对它们的内部治理也进行仔细审查。例如,对被监管机构的适宜性进行全面测评,对整个董事会的经验和资质进行审查。对那些超大机构,PRA委员会将进行预判并对高管人员的聘任作出意见批复。
与危机前形成鲜明对比,强化监管更关注机构的商业模式和机构对自身脆弱性的理解。这使得监管者能评估这些机构选择的商业模式是否会对整体的金融稳定造成潜在风险,或该模式是否真正可行。这并不意味着监管者的目标是去经营这些机构,但他们应大胆质疑管理层和董事会能否胜任,他们对自身商业模式和特殊风险敞口是否有正确认识,这种商业模式是否能取得成功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上述谈到的三个重要变化――宏观审慎政策、国际治理、强化监管――塑造了并将继续塑造银行业的发展轨迹。但其他方面会有怎样的变化目前尚不甚清楚,比如银行对经济环境和新的监管措施将如何应对。对于银行业未来的命运,我们仍需要进一步探讨。
银行业发生的最明显变化就是资本的大幅提高和杠杆率的下降。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提高,许多资产和经营活动的风险系数被重新赋值。对于特大机构,风险加权资产的股本比例比危机前要高出7倍左右。有关国际标准不仅规定了这些机构的杠杆率,一旦2019年国际杠杆率达成统一标准之后,还将限定某资本水平下能够经营的资产的绝对值。一些主要国家(地区),例如美国,已提前开始实施杠杆率准则。FPC近期也将在英国制定相关提案。低杠杆率会减少银行股东的收益回报,但同时也意味着银行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更为安全的资产并随之降低投资者的收益期望。
银行业第二个明显变化是原来的“大而不倒”理念下造成的纳税人对银行的隐形补贴随之减少,甚至消失。银行债权人权力的增加、“生前遗嘱”、国际标准对可救助债务的限定等将使我们逐渐能够解决“大而不倒”的问题,同时也将改变银行的成本。与小银行相比,纳税人的隐性补贴降低了大银行的借款成本。随着这一状况的改变,银行的债权人会意识到他们将承担较以往更多的风险。危机前,英国银行优先债务的违约保险费率是0.0008。现在,随着银行筹资成本的上升,保险费率已经上涨到0.001。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银行贷款利率高于危机前的水平,并且这一趋势还将持续下去。简言之,危机前贷款成本定价失当是由于纳税人对银行的隐形补贴造成的。
总之,低杠杆率、高流动性以及纳税人隐性担保的消除将大大改变银行的经营模式。正如IMF近期所言,占银行业总资产80%的全球重要性机构的盈利水平低于它们的资金成本。危机前,全球重要性银行的平均收益为15%,近几年的收益率大大下降。事实上,英国银行在危机爆发前夕的资产收益率就已经有所下降。银行的高额回报不是来自于高资产收益率,而是来自于不断放大的杠杆率和不断压缩的资本缓冲。这样的股东收益在危机面前不堪一击,在危机最严峻的时候,银行的股东收益甚至为负值,英国银行的股本收益一度跌至-10%。如今,银行基础资产的收益率仍低于危机前水平。2013年,全球重要银行平均资产收益率为0.3%,其中美国几家特大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仅有0.01%,而英国银行的股本收益率仅有0.3%。
资产收益和股本收益的降低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长期低利率带来的持续影响,净利差减少。因此,当长期收益降低到人们重新开始质疑全球复苏的水平时,银行股就会受到打击。全球经济强劲复苏和常态的货币政策对改善银行的收益率有所帮助。不幸的是,还存在一系列“一次性影响”,即对以往不当行为的矫正和弥补。仅这一项就导致2013年英国银行税前利润从200亿英镑减少至100亿英镑。而另一些因素对银行收益的影响将是永久的,特别是杠杆率。未来,通过放大杠杆率和挤压资本缓冲的方式增加股东收益的做法将不再可能。对英国的大银行而言,平均杠杆率几乎降低了一半而且不可能再有实质性提升。
二是银行的工资支出并没有随着利润的减少而作出调整。不仅仅是股东坐享危机前的收益水平,银行的职员(至少是部分职员)也享受高额薪金。危机前的十年中,银行的工资支出和股东获利保持同步增长,全球重要银行的股东获利占薪资支出的60%,英国大银行的比例则为75%。危机后形势骤变。2013年,全球重要银行的股东获利比重从60%降至25%左右,英国大银行则降至2%。危机后,在整个银行业利润蛋糕不断缩小的情况下,股东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分成出现了此消彼长的局面。在英国,由于“一次性影响”消耗较大,股东与雇员利益分配失衡更为显着。如果这个比例还能维持在危机前75%的平均水平,那么2013年英国银行的股本收益率会比实际数字高出6个百分点。
薪酬调整的滞后反映了人们对未来银行收益率的提升仍抱有期待,这么做似乎也有正当理由。但是,在低杠杆率时代,要想看到类似于危机前的资本回报率已不可能。因此,在新形势下,薪酬水平未来还需要作出深度调整。
对全球重要银行经营模式重新思考时,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是他们的固定收益(涉及货币和大宗商品市场交易,简称FICC)部门。对风险的规避和严格的资本及流动性要求会降低FICC的投资活动,特别是自营交易和做市交易。与繁荣时期相比,FICC的存量资金几乎减少了一半。过去5年间,FICC的收入也随之下降。目前,尚不清楚FICC前景如何。许多银行为了应对低利润和监管压力,不断缩减这部分业务。同时,有数据显示银行业收入排名较高的人(例如投行和交易员中的冒险者)的平均薪酬水平也有所下降,这将是对过去股本低收益率和不当薪酬结构的修复。
综上所述,随着政府部门对银行业监管准则和监管方式的改变,银行业未来的发展增添许多变数。银行正在全力应对这些变化,努力在新的经济环境和监管制度下重现生机。需要强调的是,在试图寻求增加银行收益的解决之道的过程中,银行及其投资者们应摈弃“回到未来”的思路,须清醒意识到在低杠杆和高流动的要求下,投资回报必然降低。在新时代里,通过高风险投资和对监管的规避来增加收益的做法将一去不返。(完)
文章来源:《中国金融》2015年第4期(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本篇编辑:黄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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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进展
第15期:如何避免银行资本的流动性幻觉
第16期:社区银行分层审慎监管的方法
第17期:有多大本事就干多少事――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实践分析
第18期:社区银行监管:目标和现实
第19期:让市场公平有效
第20期:加强美国资产管理行业投资组合风险和操作风险监测
第21期:强化银行资本监管――巴塞尔协议III及其未来
第22期:巴塞尔III会有效吗?
第23期:中央银行的新角色
第24期:如何构建“逆周期”风险管理大系统
第25期:逆周期资本监管、制度框架和国际比较
第26期:全球银行业的紧张态势
第27期: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变革
第28期:珍妮特?耶伦: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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