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黄牌电动车违规换白牌 换空壳电池上牌
2014-08-20 14:27:07 来源:汉网
来源:武汉晨报 龚齐飞
 
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10月1日起,“黄色”号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记者采访发现,超标电动车通过“暗箱操作”,也能堂而皇之地挂上“白牌”。
 
销售商组织换空壳电池
 
昨天上午9点半,记者在流芳街康魅路77号的东湖高新区非机动车上牌网点大门口看到,一男子从一辆轿车后备箱里拿出十多个不同颜色的电动车电池。该男子是绿能电动车行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这些电池都是空壳子,只要给超重的电动车换上这种空壳子电池,就可称重过关。
 
换了空壳子电池的车主刘先生将电动车推上磅秤。工作人员认真检查该车编号和外观,但没检查电池。随后,工作人员打印出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的小纸条给张先生,他的车就完成称重,变成合格电动车。
 
张先生将资料交齐,被告知十五天后来领牌照。知情人士透露,给电动车换个空壳电池过关已成为“潜规则”。
 
市场90%是超标车
 
记者来到和平大道、雄楚大街等多处电动车集中售卖点,电动车商家一致表示不会售卖“超标车”。
 
那“超标车”从何而来呢?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车经销商分车架和电池来推销。电动车电池种类不同单价不同,铅酸电池500元,锂电池900元-1300元。一块铅酸电池重35斤,而一块锂电池只有5-8斤重。
 
如选择铅酸电池,一辆电动车整车重达50公斤(属超标车)。电动车行业知情人士透露,武汉目前市场上售卖的电动车90%为超标车,原因就是铅酸电池超重。
 
不少电动车商家推出包上牌服务,只需多加50元就可给电动车办到“白牌”。
 
“全国最严标准”将临大考
 
2013年9月23日,武汉市交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规定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将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对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无证超标车的,可以 “无证驾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通告》明确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准予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凡最大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不具有骑行功能和超速断电装置的两轮电驱动车辆均为“超标车”,依法纳入机动车(摩托车)范畴进行管理。
 
《通告》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取得黄牌的超标车将不得上路行驶。采访中,有市民质疑:如果大量“超标车”通过更换空壳电池蒙混过关,那与即将被严格禁止的黄牌车又有何区别呢?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