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网友”借走29万后失踪 老父急了:儿子人财两空该怎样维权
2018-09-13 18:06:00 来源:汉网
“我儿子在网上谈了个朋友,先后借给了她29万元,没想到现在女方却不见了!”8月14日上午,青山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胡阳做客“周二之约”热线,家住蔡甸的王先生打来电话,帮自己的儿子咨询该如何维权。
 
王先生表示,自己的儿子小王今年28岁,去年他在网络上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外地的一名女子小丽(化名),通过交换照片和视频聊天,小王发现小丽不仅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十分温柔,便深深爱上了她。两人在网络上聊得火热,很快小丽就来到武汉找小王,俨然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小王还带着小丽见了家长。
 
没过多久,小丽称自己做微商需要资金周转,找小王借钱,还表示:“这钱算我借你的,生意做成后我们就结婚。”小王想着本来就快要是一家人了,就答应了小丽的要求。2017年底,小王用自己的积蓄和找父母及亲友借的钱凑齐了20万,借给了小丽。2018年,他再次东拼西凑了9万元给了小丽,两次小丽都写下了欠条。
 
没想到,今年5月份后,小丽的生意不仅没有一点进展,人也“人间蒸发”了。小王心急如焚,却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小丽。“他如今不仅未婚妻没了,自己借下的20余万巨款也没有了,我们全家人都为他着急。”于是,王先生打进热线,求教儿子该怎么办。
 
对此,青山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胡阳表示,如果怀疑遇到诈骗,小王应当迅速到公安机关报案,看警方是否可以涉嫌诈骗罪对小丽立案。如果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小王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小丽起诉至法院,并将当时小丽写下的欠条和二人的转账凭证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会依据证据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小丽届时还是不还钱,小王可申请强制执行。
 
我全款买的房女儿能卖吗
 
刘女士:之前女儿买了一套房子,是我出的首付,女儿名字贷的款。女儿还贷一年后,我们家房子拆迁,我又用拆迁款帮女儿还清了贷款,等于说这个房子基本上是我用钱买下来的,现在女儿结婚了,想卖房换大房子,请问我不同意她可以卖吗?
 
法官:如果当时你帮女儿买房时没有写欠条,那么就会视为对女儿的赠与,房产证上也写的是女儿的名字,现在与你应该是没什么关系的,她要卖房可以不征得你的同意。但是你可以跟她说清楚,这套房属于她的婚前财产,现在她结婚了以后卖了后再买房,就很可能属于和丈夫的婚后共同财产,万一以后婚姻出现状况,丈夫有权分走一部分。
 
可以要求,婚姻过错方净身出户吗
 
齐女士:此前我发现丈夫婚内出轨,现在准备和他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请问我丈夫目前属于过错方,我可以要求他净身出户吗?
 
法官:虽然男方属于过错方,但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不可能判决一方净身出户,除非双方都协议同意。法院在分配财产时,会考虑对非过错方稍有倾斜,不会相差过于悬殊。
 
婚前买房妻子可以分割吗
 
邓先生: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是用我自己的名字贷款的,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婚后也是我自己一直在还贷款,如今面临离婚,妻子可以对这套房子进行分割吗?
 
法官:在司法实践中,这套房子应该是属于你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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